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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喊一句:请先放人!



我也想喊一句:请先放人!
作为一个曾淫浸岭南平媒圈逾十载的老古惑仔,原本对《新快报》无感——广州豪强何其多,新快不过是个二流媒体。但今天,新快有面子,不得不认:新快的总编是条汉子!

莫论其他,尽力庇护自己人的老板才是一个靠得住的老板。这些年来因文获罪的记者不少,但印象中从未见过头版“请放人”的呐喊。就因为他们能吼这一嗓子,新快编委会和《新快报》就比很多自认牛逼的报媒强大,更值得人们尊重。

这绝非行为艺术。按照正常的办报逻辑,头版喊话早已超出安全边界,如此举动纯属放手一搏,新快上下应该是已经打好了秋后的算盘。哪怕末了要散伙,那也得在江湖上留下一个传说,要让人知道小报虽小,纸媒饿到快虚脱,但也还能剩几根穷骨头,敢死磕!
 
死磕是报人的天性。邵飘萍林白水,都因为自己是骨头硬的死磕派才青史留名。而今天下太平和谐盛世,死磕虽然已经不流行,但质疑的态度还是记者行为的理所当然。回到事件本身——新快记者因为连篇累牍质疑AH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报道而被跨省,这根本就是一种比发表质疑文章本身更值得质疑的节奏。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年代早就过去了,理性和法制才是这个社会的量度早已成为共识,既然如此,记者的职务行为如若涉嫌违法,必当诉之以法,一切执法行为,亦须在合法合规程序正义的范畴内实施

若对《新快报》刊发的质疑报道有异议,理当将新快报社告倒在地。写稿是报社安排给记者的一份工,能否刊发见报报社自有一套严密流程,见报之后产生何种社会影响也由报社一力承担——整个环节里,记者只负责信息采集和写作,真的不负责背黑锅。中联重科一报警,长沙神探就到广州了,能不能先搞清楚要向谁发难呢?

当然也有阴谋论。这些天落网的大V“公民记者”好几个,都是在拿负面报道讹人钱财。也许有人要说新快记者和新快报火力全开对准中联重科这背后分明有故事。是中联从不在新快投放?是三一收买了新快?还是记者得了公关掮客的好处故意抹黑?没错——大家都有质疑的权力,我相信,《新快报》和一众穷骨头报人们死磕捍卫的,正是这种质疑发声的权力。欢迎质疑,欢迎发声,欢迎对这些背后故事知情或部分知情的人跳出来爆料!因为,公开就是最大的公平,努力使信息对称就是最大的公正。

新快并非专业财媒,但以报人的生存技巧而言,新快记者编辑老总们不会不忌惮资本市场的暗黑面。若非认为“有料”,谁会吃饱了撑的天天研究一家上市公司又臭又长的季报中报年报?谁会冒着轻则被人家门口泼油漆重则遭人身后拍板砖的风险写质疑报道?现在有几个报社记者一个月的稿费能还得起房贷的?于情于理,新快记者都没有必要和自己过不去。

但他还是写了,报社也还是刊发了。有人认为是蚍蜉撼大树蚂蚁斗大象。我不这么看。

老实说,我也算是中联重科的小股东,11块建仓到现在还套在肚脐上;我并不希望见到中联的负面消息影响股价。但我深知散户的悲,悲就悲在永远只能雾里看花,永远只能从上市公司那里得到几个冷冰冰的数字。可这利润怎么来的,损失怎么计提的,产品究竟卖给了谁他们认不认,公司董监高究竟是减持了还是增持了……都是过期信息甚至模糊信息。只要能踩的监管红线必然会踩,只要能捂住的信息就绝不发公告。这已经是A股惯出来的通病。所以,能多几个记者到一线去暗访暗访企业生产销售,多几个研究员去挖掘挖掘企业财报的马脚——对散户而言绝对是好事。还是那句话:公开就是最大的公平,信息对称就是最大的公正。

今天,《新快报》喊话了。一码归一码——如果新快记者和新快报社确有违反新闻伦理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理应法办。但如果并无证据支持中联重科的报案,或眼下并无限制记者人身自由的必要,长沙警方应在程序合法的范畴内尽快还记者自由,并理应向公众作出合规合理的说明。如若在随后的调查中确能证实记者和新快报社的行为超出新闻报道行为本身,存在违规或违法之处,理当依法惩处。

声音虽小,但作为一个被中联重科套在腰间的离职新闻老兵,我也想喊一句:请先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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