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列表】

  • 查看数: 33保险犹豫期

    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万一感到后悔,或是对所购买的保险不甚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它的产生,是为了防止客户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购买保险的决定,因此对于客户来说它无疑起到了缓冲器的作用。 根据保险合同,如果客户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查看全文

  • 查看数: 32退保

    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可申请退保。退保可分为犹豫期退保、正常退保。 一、犹豫期退保 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保 人收到保单后十天为犹豫期。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二、正常退保 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得申请退保 。正常退...查看全文

  • 查看数: 26保险合同的失效与复效

    合同的变更一般指合同的主体、内容的变更。而在各国的保险立法中,一般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因未按期缴纳保险费致使保险合同失效后,在一定期间内,投保人尚可依一定的手续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即保险合同失效后又复效,我国学者称之为保险合同的效力变更。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保险费为分次给付,依保险...查看全文

  • 查看数: 21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的解释,是保险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由法院和仲裁机构对保险合同的内容予以确定和说明。我国《合同法》第 125 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因保险具有专业性、社会互助性以及保险合同...查看全文

  • 查看数: 20保险金的赔偿给付

    保险金的赔偿给付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方法。原则上保险补偿以现金履行赔偿给付责任。但是,对于财产保险,也可以采取修复、重置等办法补偿损失。明确保险金的赔偿给付办法,有利于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 财产保险保的是实物财产或无形财产,其价值都可以找到一个客观的标准,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约定的保额与保险标的出...查看全文

  • 查看数: 18保险费

    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保险费的数额同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和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即保险金额越...查看全文

  • 查看数: 18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简称 “ 保额 ” ,是保险利益的货币价值表现,是投保时给保险标的确定的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 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和原则不同: 财产保险合同中 , 对保险...查看全文

  • 查看数: 14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价值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定值保险;一种是不定值保险。 保险价值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记载。合同当事人通常都根据保险财产在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估定...查看全文

  • 查看数: 17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 , 也称 " 保险期间 " ,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起讫时间。 由于保险期限一方面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之一,另一方面又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责任期限,所以,它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 财产保险按保险期限的不同分为定期保险和不定期保险。定期保险以一...查看全文

  • 查看数: 21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诉讼费用等。 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交付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责任范围,即成为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在保险...查看全文

  • 查看数: 21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又称保险对象,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保险标的直接决定保险的险种,财产保险标的的价值,首险程度直接影响保险人所承担的义务,决定着保险费率的高低,人身保险标的不同(人的年龄、职业、身体状况等),保险费、保险险种也不同。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查看全文

  • 查看数: 19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将特定的危险转移给保险人承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恰好填补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的经济损失。“填补损失”,在保险关系中称为“补偿”。保险补偿的原则是经有关法律确定的,它通常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保险合同订立以后,保险标的遭受保...查看全文

  • 查看数: 21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保险当事人处理保险案件,或法庭审理有关保险赔偿的诉讼案,在调查事件发生的起因和确定事件责任的归属时所遵循的原则。按照近因原则, 当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事故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时,保险人应负赔偿 ( 给付 ) 责任。也就是说保险的赔偿限于以保险危险的发生为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为结果,只有在两者...查看全文

  • 查看数: 16最大诚信原则

    各国保险立法,无一例外地确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例如,影响深远的《英国 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7条规定:“海上保险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基础上的合同,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诚信,另一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长久以来,各国保险界和法学界均称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例如,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善...查看全文

  • 查看数: 15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又称 “ 可保利益 ” 或 “ 可保权益 ” 原则。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所保标的具有法律所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 12 条规定: “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查看全文

17210/12|<<3456789101112>